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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爱自由爱》*【第二章】商:自由 * (第四节) 意识的自己:主体性

(第四节) 意识的自己:主体性

自由,在于人的自身,具有个体性;也在于人的自己,具有本体性;更在于人有意识的自己,具有主体性。一个人,不管自由与否,都在于其有意识。假如一个人连意识也没有,自由就不称其为一个主题;同时,也意味着一个人,并不是一个主体。自由,由自而开启,在于自由的主体。这个主体,可以是人的自身,也可以是人的自己,但最终于人有意识的自己,或者意识本体。这是一个并不容易界定的描述,因为人有意识,却难以确定意识的存在。即若人有意识,本来就以意识为主体,却并未成为人的有意识。在中国文化中,人始终是一个整体,也是一个主体;而在西方文化中,人分化于灵魂和肉体,并以灵魂为主体。这是中西方文化的差异,也是人有意识的视角,不同的基于;即中国文化基于人,而西方文化基于意识的灵魂。尽管西方文化的灵魂,并不是意识的自由态,却可能导致自由;而中国文化的灵魂,更多于人死后的鬼魂,隔离于生者的自由。其中的关键在于,人有意识,是否意识到自身的主体,就是意识。换句话说,意识为人所有,是否具有了人的主体性?

主体性,并不是一个古老的概念,但有着悠久的历史。不管是西方文化的渊薮,古希腊哲学中的柏拉图理念;还是中国文化,孟子的“万物皆备于我矣”;都有一个主体的视角,以及人有意识的主体性。也就是说,人之所思所想,所言所行,都在于人有一个主体。这个主体,可以归结于人,就若中国文化;也可以归结于灵魂,就若西方文化。同时,在中国文化的溯源中,有着华夏文明的自然分流;就若在西方文化中,有着希腊文明的自由分流。对于中国文化而言,自然之“道”就是一个主体,所以道德;而对于西方文化而言,有一个类似于“道”的概念,即“逻各斯”。所不同的是,道于人是由外而内的,就若中国文化的天人关系;而逻各斯于人是由内而外的,就若赫拉克利特,“我仔细地观察我自己”。道与逻各斯,都远离于人的层面,却相互映射;作为人的主体性,都可以有所拓展。只是,道停留于自然,而逻各斯,将取向于自由。这是中西方文化的差异,来自于人有意识的原始分流。人的主体性,可以归于道,或者逻各斯;但是,其中的本质,并不是二者。因为不管道,还是逻各斯,都在于人有意识;并因为意识的自己,具有主体性。

意识的自己,是一个不同于人的自身,或者人的自己的界定。因为意识的自己,并不止于人有意识,而更在于人意识到自己,作为意识的存在性。当然,这并不容易,因为意识深不可测。意识,并不止于人有的部分,也不止于生物有的部分,更不止于生命体的存在,因为它原始于虚无。问题在于,意识作为虚无,或者虚无的存在,怎么成为一个主体?对于一个人而言,意识的虚无,是否具有主体性?这是一个匪夷所思的问题,因为虚无,并无意义。但是,意义并不是别的,恰恰在于人有意识,并意识到意识之义。这看似简单的逻辑,却隐藏着人的本质,即人有意识的主体。一个人的主体性,或者自主性的标志,就在于一个人是否有自己的意识。自己的意识,恰恰就来自于人有意识的自己。这是一个映射的状态,即有意识的自己,内向于人的主体;才可能有自己的意识,外向于表达。或者,人的主体性,或者自主性,就在于意识。

意识,是一个人有意识,必然触及的概念。这个概念,有一个灵魂、思想、精神之类,无法企及的内涵;在于意识的概念,既有对象性,也有主体性,更有映射性。对于人而言,意识具有主体性,可以意识到,意识作为对象的概念。也就是说,意识作为一个词,可以在一个句子中,可以同时为主、谓、宾。对于人有意识而言,就是意识的自己,可以意识到,自己的意识。当然,这都基于一个奇点,即人有意识。因为人没有意识,这所有的描述,就是等同于虚无。不过,虚无并不是不存在,而是以人的感官,无法确认的存在。即使是这样的描述,感官确认也无能为力;其中的确定性,来自于人有意识,并可以自我确认的基于。自我确认,就在于人有意识的自己,并基于意识的主体性,确认存在的事实。其实,感官确认,也必然于自我确认;只是,其中的自我,可以于意识的本体性,而不必于意识的主体性。自我确认,可以超越于人的感官,发现非存在的存在。这对于宗教、哲学而言,无疑是重要的;但更重要的是,人将发现自己,作为意识的存在,及其主体性。

人有意识,可以感官确认,也可以自我确认。自我确认,所以不能成为一个主导,在于人有意识的局限。这也是意识,作为人的主体,其主体性,难以确定的原由。在人有意识的最初,或者蒙昧阶段,人的主体,或者意识的主体性,赋予了神秘之神。对于中国文化而言,将自然之道确定于主体,是一种超越性;然而,这样的超越,在人内向的自由层面,成为一种缺失。西方文化,尤其古希腊哲学,找到了另一种超越的方式,即内在的逻各斯。赫拉克利特所说,“我仔细地观察我自己”,是一句简单的话;但是,其中的我,正是人的主体;而我观察的我自己,正是意识的主体。同时,我与我自己的关系,让意识的主体性,呈现出来。这是人有意识,以意识的自己,第一次真正地触及自己的意识。

人的主体,必然于意识,在于人有意识的拓展。当基督教将逻各斯,并列于上帝时;就若奥古斯丁,将自我的知识,并列于上帝那样;人有意识的主体性,开始确立。然而,这并不是一蹴而就的,因为人有意识,局限于人本身。人,作为一个意识体,必须超越于神的未知,回到自身;并超越于自身的现实,进入意识,才可以彰显意识的主体性。这样的主体性,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;也许会有一个顿悟的时刻,却必然于人有意识的进阶。在人有意识却意识不到自己的阶段,人看到自身,是一个必然的转变;而当人可以不自觉地自我感受时,自身意识,将开启人主体性的视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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